入会须知
福建省药师协会个人会员
入会须知
一、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并履行会员义务;
(三)在本会的相关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在药品科研、生产、经营、使用、教育、监管等单位或相关团体工作的药师及管理工作者。
二、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及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二)按规定缴纳每年会费;
(三)向本协会反映情况,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
(四)接受本协会的监督和检查。
四、个人会员费与发票:
申会员费开具“福建省社会团体会员费统一收据”。(个人会员费用票据的抬头均为个人姓名,部份单位不报销“福建省社会团体会员费统一收据”,所以需要报销的学员请慎重选择是否成为会员)。备注:个人会员票据 均是电子发票的形式,电子发票下载链接会在报名次月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会员预留在平台的邮箱中。
友情提示:每年会员名额有限,报满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