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须知

福建省药师协会个人会员

入会须知 

一、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并履行会员义务;

(三)在本会的相关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在药品科研、生产、经营、使用、教育、监管等单位或相关团体工作的药师及管理工作者。

二、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及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二)按规定缴纳每年会费;

(三)向本协会反映情况,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

(四)接受本协会的监督和检查。

四、个人会员费与发票:

申请成为个人会员者缴纳会员费,会员费开具“福建省社会团体会员费统一收据”,个人会员费用票据的抬头为个人姓名,以电子票据的形式发送到个人手机号及邮箱中。


友情提示:每年会员名额有限,报满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