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度全省执业药师暨高级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的通知
福建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文件
闽执药培[2012] 5号
各有关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参训学员:
根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食药监人〔2003〕298号)的要求,我中心定于9月至10月在福州举办2012年度全省执业药师暨高级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尚未参加2012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人员;
(二)尚未参加2012年度继续教育的高级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二、面授(福州班)培训班次、时间与地点安排
|
班 次 |
培 训 时 间 |
培 训 地 点 |
|
第三期福州班 |
(18日上午报到,21日结束) |
福州金辉大酒店 |
|
第四期福州班 |
(22日上午报到,25日结束) |
福州金辉大酒店 |
|
第五期福州班 |
(25日上午报到,28日结束) |
福州金辉大酒店 |
|
第六期福州班 |
(20日上午报到,23日结束) |
福州金辉大酒店 |
三、培训费用
290元/人。为方便学员,今年我中心实行网银通过易宝支付(www.yeepay.com)缴费,交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请各参训学员根据自己报名的班次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首次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学员,请携带近期免冠同版一寸彩照两张,以便制作继续教育证书。
参加本次培训班可获得本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可视为完成该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34号(福建省金鸡山疗养院内)格光教学楼5楼 邮政编码:350001
中心网址:www.fjfda.com.cn 邮箱:fjfdaedu@163.com
福州金辉大酒店:福州火车站西南侧;总机:0591—87599999。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