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面授报名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执(从)业药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3〕137号)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职责的函》(闽食药监人函〔2016〕15号),原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承担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职能已划给新成立的“福建省药师协会”承担。省药师协会拟于2017年1月中旬起开展2017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人员。
二、面授目的
学习掌握执业药师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促进执业药师履行职责,做一名合格的执业药师。
三、面授班次
拟安排时间 | 期数 | 地点 | 人数 | 备注 |
4.21-23 | 第一期 | 福州·丽景大酒店 | 2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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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 第二期 | 厦门·国际会展酒店 | 300人 | 高研 (I类学分) |
6.22-25 | 第三期 | 福州·丽景大酒店 | 250人 | 高研班 (I类学分) |
7.28-30 | 第四期 | 福州·丽景大酒店 | 2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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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需要参加面授的学员于2016年2月起登入福建省药师协会网站(www.fjlpa.cn),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相应面授班次,并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其中第二期、第三期面授班为高研班,费用350元/人,可发放I类学分5分,其他面授班费用为290元/人),请大家尽快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录取,额满为止。
四、面授内容
各班次面授班将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专家授课,授课内容主要涵盖以下四部分:
1. 执业药师业务规范;
2. 药学服务与咨询技巧;
3. 常见疾病的安全合理用药;
4. 学术讲座。
五、其他事项
1.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的权利和义务,也是进行执业注册的必备要求。请执(从)业药师所在单位积极支持,确保他们的学习时间,并为他们提供所需的学习经费和其他必要的条件。
2.面授班将严格考勤,希望报名参训学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面授培训。
3.完成面授培训学习的学员,协会将及时形成本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学员可通过学分打印平台在线打印学分,若未按要求完成面授培训者,需进行网络学习,并通过考试后方能获得学分。
4.面授班食宿自理,协会可为学员提供办班地相关的住宿信息及给予必要的帮助,请学员自行做好安排。
福建省药师协会
201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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