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度全省执业药师暨高级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的通知
福建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文件
闽执药培[2013]5号
各有关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参训学员:
根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食药监人〔2003〕298号)的要求,我中心定于9月至10月在福州举办2013年度全省执业药师暨高级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尚未参加2013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人员;
(二)尚未参加2013年度继续教育的高级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二、面授(福州班)培训班次、时间与地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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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次 |
培 训 时 间 |
培 训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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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福州班 |
(23日上午报到,26日结束) |
福州金辉大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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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福州班 |
(26日上午报到,29日结束) |
福州金辉大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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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福州班 |
(14日上午报到,17日结束) |
福州金辉大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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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期福州班 |
(17日上午报到,20日结束) |
福州金辉大酒店 |
三、培训费用
290元/人。为方便学员,我中心实行网银通过易宝支付(www.yeepay.com)缴费,交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按网上报名先后顺序计, 额满为止)。食宿可协助联系,费用自理。
请各参训学员根据自己报名的班次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首次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学员,请携带近期免冠同版一寸彩照两张,以便制作继续教育证书。
参加本次培训班可获得本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可视为完成该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57号二楼 邮政编码:350003
中心网址:www.fjfda.com.cn 邮箱:fjfdaedu@163.com
福州金辉大酒店:福州火车站西南侧;总机:0591—87599999。
二O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关于举办2013年度全省执业药师暨高级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的通知 (pdf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