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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年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福建省)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2012-03-28 11:01:00协会通知

福建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文件

闽执药培[2012]2


关于举办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福建省)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有关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参训学员:

根据《关于实施“2012年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委托我中心于四月中旬在厦门市举办两期“ATP、CLP2012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福建省)高级研修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主要为药品零售、连锁等经营企业以及医疗机构药房工作人员,并于2009年之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人员(厦门班人数限420名/期,按网上报名先后顺序计)。

二、培训时间与培训地点

1.第一期厦门高级研修班

4941149在厦门万寿宾馆报到(厦门市万寿路18,总机:0592--3985111)。

2.第二期厦门高级研修班

411413411在厦门万寿宾馆报到。

三、培训费用

290元/人。为方便学员,今年我中心实行网银通过易宝支付(www.yeepay.com)缴费,交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食宿可协助安排,费用自理。

请已报名拟参训学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参加本次研修班可获得本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可视为完成该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591-87502565  传真:87661048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34号(福建省金鸡山疗养院内)格光教学楼5       邮政编码:350011

中心网址:www.fjfda.com.cn  邮箱:fjfdaedu@163.com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关于举办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福建省)高级研修班的通知[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