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年度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福建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文件
闽执药培[2009]1号
关于举办2009年度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药品经营单位及参训学员: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从业药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人[2004]335号)和《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规定》(闽食药监人[2005]170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定于今年3~6月在全省范围内举办2009年度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全省取得从业药师资格人员。
二、 继续教育内容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2010年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突出针对性、实用性、系统性和前瞻性,尽力满足广大从业药师的培训要求。具体内容届时见课程安排表。
三、 培训(面授)时间、地点及分班情况
(一)第一期继续教育(福州班)
1.时间:
2.报到及培训地点:福州金辉大酒店(火车站西南侧)。总机:0591--87599999。
3.参加人员:莆田、宁德、福州三个设区的市取得从业药师资格人员。
(二)第二期继续教育(南平班)
1.时间:
2.报到及培训地点:南平市委党校(南平市杨真路77号)。总台:0599--8606614。
3.参加人员:南平市取得从业药师资格人员。
(三)第三期继续教育(三明班)
1.时间:
2.报到及培训地点:三明金源宾馆(长途汽车站后面)。总台:0598--8950188。
3.参加人员:三明市取得从业药师资格人员。
(四)第四期继续教育(龙岩班)
1.时间:
2.报到及培训地点:龙岩市沁都酒店(登高东路213号)。总台:0597--2336336。
3.参加人员:漳州、龙岩两个设区的市取得从业药师资格人员。
(五)第五期继续教育(泉州班)
1.时间:4月19日~4月20日(含19日晚上),19日上午报到。
2.报到及培训地点:泉州市市安全局接待站(新华南路)。总台:0595--22372400。
3.参加人员:厦门、泉州两个设区的市取得从业药师资格人员。
四、培训费用
230元/人。培训期间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根据分班情况及培训时间,请各单位、参训学员相互转告,安排好工作,务请准时报到,参加培训。参训学员如要求培训点或期次变更的,请提前告知我中心。
培训结束后将发给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本次培训可视为完成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591--87502565、 .img26{width:30px;height:30px;text-align:center;margin-left:5px;cursor: pointer;} .p{text-align: cent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