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度全省执业药师暨高级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的通知
2010-09-03 14:48:00协会通知
福建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文件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的通知
各有关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参训学员:
根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食药监人〔2003〕298号)和《2006-2010年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的要求,我中心定于10月在福州举办2010年度全省执业药师暨高级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尚未参加2010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人员;
(二)尚未参加2010年度继续教育的高级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二、面授(福州班)培训班次、时间与地点安排
三、培训费用
280元/人。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请各参训学员根据自己报名的班次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首次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学员,请携带近期免冠同版一寸彩照两张,以便制作继续教育证书。
参加本次培训班可获得本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可视为完成该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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