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福建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文件
闽执药培[200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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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参训学员:
根据《关于下达、施行“ATP.CLP2008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中心定于七月初在厦门市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举办的“ATP、CLP2008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已在网上报名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厦门班)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与培训地点
2008年7月4日至7月7日,7月4日在厦门白鹭宾馆(厦门市虎园路6号,总机:0592-2051111)报到,7日结束。
三、培训费用
28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请有关单位和已报名参训学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首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员,请携带近期免冠同版一寸彩照两张,以便制作继续教育证书。
参加本次研修班可获得本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可视为完成该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591-87502565 传真:87661048
地址:福州市通湖路330号8号楼6层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
邮政编码:350001
中心网址:www.fjfda.com.cn 邮箱:fjfdaedu@163.com

主题词: 医药 继续教育 执业药师 通知
| 抄送:省局人事教育处、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办公室2008年6月17 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