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8年度福建省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检查验收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福建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文件
闽执药培[2008]6号
关于举办2008年度福建省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 检查验收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药品经营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验的人员,每年应接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的规定,我中心拟定今年5~6月在福州、厦门等地(具体地点视报名情况最后确定)举办2008年度全省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检查验收人员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已取得质量管理、检查验收岗位证书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
1、组织学习《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26号)、《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等药事法规;
2、请我省药品批发企业质量管理资深专家,介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审核经验。
三、培训(面授)时间、地点
面授时间2天。具体时间与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230元。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结束后将发给继续教育学分。若为执(从)业药师者,其参加今年的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可视为完成本年度质检岗位继续教育。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务必于
联系地址:福州市通湖路330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61072 0591-87502565
传真:0591-87661048
联系人: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